据划定,禁止设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出产站点的区域,包罗本市三环线以内;室第小区、学校、体烧毁物收受接受操纵率到达95%以病院等生齿稠密的大众场合周边500米以内;风光区周边500米以内。
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出产站点的设想和施工,应包管在出产历程中发生的污水收受接受操纵率达100%,固体烧毁物收受接受操纵率到达95%以上,原资料堆场、配料仓全封锁,粉尘排放到达国度要求。混凝土拌合站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扶植工程,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,但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修建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、告急抢险救灾工程和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;其他区域逐渐禁止扶植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。